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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装打扮“傍名牌” 门窗企业的困扰

adminer2023年12月14日 21:15:46250

  【中国木门网讯】在市场快速发展的当下,门窗行业不少企业纷纷开启“捷径”模式,采取“乔装打扮”等不良竞争方式与知名品牌强搭关系,“傍第一”乱象到处都是,导致“真第一”深受其害。但并不是没有方法可循,相关门窗企业还须注重知识普及,严厉打假,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
乔装打扮“傍名牌” 门窗企业的困扰

  在门窗行业中,不少企业为谋求市场发展“捷径”,以“拿来主义”和“乔装打扮”,拐弯抹角地与一些知名品牌搭上关系。门窗市场“傍第一”乱象横生,让“真第一”深受其害。

  门窗品牌齐登质量黑榜

  查阅相关报道,在国家质检局公布的一些“黑名单”中,这些“傍第一”所占的比例不低,在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中亦频频见到。

  实际上,门窗行业一直不乏“傍第一”事件,许多小型企业想走捷径,故意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,试图使消费者误以为第一的品牌就是该公司生产的,本来与第一毫无关系,偏偏要在商标、企业名称上,将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与第一产品千方百计扯上关系,用“搭‘大型知名企业名气’便车”的手段,赚取利益。这种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也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良性有序发展。

  “傍第一”肆意蔓延

  近年来,“傍第一”产品第一出现在城乡接合部,在农村市场堂而皇之地肆意蔓延。在利益的驱使下,近年又逐渐转向城市,大有“农村包围城市”的态势,让不少知名企业头痛不已。

  据介绍,“傍第一”主要有三种方式:一是改变、捏造名称。当事人利用境外或香港地区注册便利的有利条件,在境外或香港地区注册与知名商品、知名字号相同或相似的公司名称,或者直接凭空编造一个公司名称,伪造厂名、厂址,然后在其产品包装、装潢上打上某某公司监制或者授权委托生产字样,误导消费者,牟取暴利。二是仿冒包装。当事人通过仿冒知名商品的外观、商标图形、包装装潢等,在外观上给人造成错觉。三是在商标注册申请上作假。如在第一第一、第一商标上加上前缀或者后缀,或者在商标图案、字母上作细微变动,或者将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标识、人名、地名等在跨类商品、服务上申请注册,达到“傍第一”的目的。

  “傍第一”市场需求存在消费者难辨真假

  在一次网络调查中,33.3%的网友表示曾买过“傍第一”产品;50.0%的网友认为“傍第一”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“第一”效应,能够满足人们追求第一的心理,33.3%的网友认为“傍第一”的打折促销,商品价格便宜会吸引人们关注;对于同一种商品,83.3%的网友选择真第一,16.7%的网友选择“傍第一”;在购买过“傍第一”产品的网友中,50.0%的理由是“商品设计仿冒第一,质量还说得过去”,33.3%认为“花便宜的价格就可以拥有“第一”。

  从调查问卷结果来看,“傍第一”市场需求存在,仍有一部分消费者愿意选择“傍第一”而舍弃真第一。业内人士分析,真第一价格昂贵,普通消费者难以如愿;装修又是一个专业度要求较高的行业,消费者难以直观辨别“傍第一”和真第一产品之间的差距,在导购员的推销介绍之下,“物美价廉”是许多消费者接受“傍第一”产品的另一个主要原因。

  门窗开启“打假”措施

  为遏制、打击“傍第一”行为,门窗各企业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,已展开了相关的工作。据悉,唯美集团在3月份全国人大代表会期间提交专项提案《关于严厉打击“傍第一”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的建议》,并得到全国人大、*高人民法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工商总局等众多立法、执法机关的重视和回复。

  遏制‘傍第一’行为,应该从源头做起,加大法律实施力度,对于上市的品牌和产品进行全体系的资格认证,企业自身也要足够重视,加大打击力度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此外,还要进行门窗产品的知识普及,引导消费者辨别产品真伪,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。”

  业内人士表示,针对“傍第一”行为,应当梳理和完善《民法通则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等法规,并结合当前商事登记改革中推行的“宽进”与“严管”做法,改进相关登记制度。

  打假工作不只是政府和消费者的事情,企业作为生产厂家,更应该从自身做起,为广大消费者做好知识的普及,以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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